(一)桩的制作
1.生产混凝土桩
(1)预制构件的吊环位置及其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吊环必须采用未冷拉的吊环HPB235级热轧钢筋制作,严禁以其他钢筋代替。
(2)钢筋堆放应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。堆放时,应采取措施防止腐蚀和污染,不得损坏标志;整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,散捆码垛高度不得超过1.2m。
(3)钢筋笼、钢筋网、钢筋骨架应水平放置。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,层数不得超过3层。
2.钢桩制作
(1)露天场地制作钢桩时,应设置防雨雪设施,周围应设置护栏,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。
(2)切割、切割操作时,吊具和操作人数应根据钢板的尺寸和质量确定,不得将数层钢板叠在一起进行切割和切割;操作人员应保持双手距离刃口或模具20cm上述距离不得放置在压缩装置或待压工件的下部。进料时,剪刀和冲刀停止动作后必须操作。
(3)气割加工应符合现行焊接切割安全要求GB 9448有关规定。气割加工现场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备,周围必须配置消防设备lOm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在范围内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并持证上岗。
(4)消防设备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在焊接作业现场,周围应配置lOm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在范围内。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。焊接工作时,必须使用带滤光器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,戴耐火防护手套,穿焊接防护服和绝缘、阻燃、耐热防护鞋;清除焊渣时戴护目镜。
(5)涂装作业场所应采取通风措施,空气中可燃、有毒、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现行《涂装作业安全规程》> GB 6514有关规定。
(二)桩的吊装和堆放
1.钢桩吊装应由具有吊装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。吊装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。
2.起吊预制混凝土桩时,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无设计要求时,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%以上。
3.桩的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。
4.桩的堆放场地应平整、牢固、无水。混凝土桩支点应与吊点在垂直线上,堆放时应上下对齐,堆放层数不得超过4层。钢桩堆放支点应布置合理,防止变形,并采取滚动措施,堆放层数不得超过3层。
(三)沉桩施工
1.在施工组织设计中,应根据桩的设计承载力、桩深、工程地质、桩的破坏临界值和现场环境选择合适的沉桩方法和工具,并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。
2.沉桩作业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指挥。作业前,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准备情况和周边环境,确认安全后方可向操作人员发出指示。
3.振动沉桩时,沉桩机、座椅、桩帽应连接牢固,沉桩机和桩的中心应保持在同一轴上。起重机悬挂振动桩锤沉桩时,必须在吊钩上设置防松保护装置,控制吊钩下降速度与沉桩速度一致,保持桩体稳定。
4.高压水泵的压力和射水量应根据土壤质量进行选择,并防止桩机因急剧下沉而倾斜。高压水泵的压力表、安全阀和输水管道应完好无损。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经检测部门检查和校准后方可使用。施工过程中严禁向人、设备、设施对准射水管。
5.沉桩过程中发现突变、桩体突然倾斜、桩头桩体损坏、地面隆起或桩体浮动时,应暂停施工。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,方可继续沉桩。